9月23日上午,南京脑科医院王洪忠副院长带领总务科、保卫科、安监办等科室负责人对正在施工的9号楼进行安全检查。此次安全检查的重点是施工期间工人用电安全、施工安全等。
王洪忠副院长先巡视了整个工程的进度,重点强调了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。检查中,保卫科提出施工期间如需要动火,需开具动火证并在周边配备灭火器。安监办提出,施工期间对工人要定期进行安全宣教,施工时安全装备要按照要求佩戴。总务科提出,施工期间严禁私自乱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,严防失火。
最后,王洪忠副院长强调要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,施工期间安全第一,不能为了工期而忽视安全问题。只有高标准、严要求,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(南京脑科医院供稿 管理办公室整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