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》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等法律法规,国家对2003年版《医疗废物分类目录》进行修订,进一步提高了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水平。医院感染管理处劳一群主任将2003年版与2021版目录内容进行对比,详细解说了2021年新增条款,提出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应当与处置方式相衔接,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减少使用含汞血压计和体温计,鼓励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、器具及用品,替代一次性医疗器械、器具及用品,实现源头减量,特别说明了一些常见的废物不属于医疗废物,这条说明遵循了医疗废物减量化处理的原则,更利于临床日常分类管理,也提醒我们,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废物进行分类管理时,不但应遵循无害化,还应遵循减量化、科学化的原则,正确评估医疗废物的毒性、感染性等危害,不能一味得出“一废了之”。进一步明确了医疗废物的盛装方法和收集管理要求。同时,对医疗废物处置提出院内转运要求、产生地收集要求、院内交接要求、暂存地管理要求。
医院行政处要求第三方物业公司高度重视,对所有员工进行培训并考核,目前4家物业公司已组织一线人员培训14场,考核5场,259人次参与培训。通过培训和考核,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正确处置医疗废物的能力。